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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■《昆山一金屬製品廠大爆炸260多人傷亡》後續
  國務院事故調查組:
  昆山爆炸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
  事故責任主體:中榮公司 主要責任人:企業法人代表等相關責任人
  醫療專家:傷者度過休克期,但危險仍未遠離
  75條人命已逝,185人命懸一線。2日發生在江蘇昆山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的特別重大爆炸事故,為這個全國縣級“首富”城市蒙上一層重重的陰影。
  4日,國務院“8·2”特別重大爆炸事故調查組根據暴露的問題和初步掌握的情況,對事故作出判定:問題和隱患長期沒有解決,粉塵濃度超標,遇到火源,發生爆炸,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。事故的責任主體是中榮公司,主要責任人是企業法人代表、董事長吳基滔等相關負責人。目前公安機關已控制了相關責任人員。
  調查組總結事故5大原因,強調安全不分內資外資
  哪些問題和隱患長期沒有解決?調查組總結了5點原因:
  ——企業廠房沒有按二類危險品場所進行設計和建設,違規雙層設計建設生產車間,且建築間距不夠。
  ——生產工藝路線過緊過密,2000平方米的車間內佈置了29條生產線,300多個工位。
  ——除塵設備沒有按規定為每個崗位設計獨立的吸塵裝置,除塵能力不足。
  ——車間內所有電器設備沒有按防爆要求配置。
  ——安全生產制度和措施不完善、不落實,沒有按規定每班按時清理管道積塵,造成粉塵聚集超標;沒有對工人進行安全培訓,沒有按規定配備阻燃、防靜電勞保用品;違反勞動法規,超時組織作業。
  昆山市消防大隊經濟開發區中隊中隊長吳神飛說,約兩個月前曾接到該企業火警,當時是放在室外的泡沫夾芯板發生燃燒。而一位熟悉企業情況的人士也表示,這家企業污染大、技術含量不高,一直存在安全隱患。許多年輕人不願意乾。
  調查組指出,當地政府的有關領導責任和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落實不力,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。
  記者瞭解到,面對近3000家企業,在昆山開發區經濟發展局僅設了4個人的安全科,基層執法力量十分薄弱。顯然,在此前國務院安委會、安全監管總局部署開展的安全大檢查中,當地沒有完全落實“全覆蓋、零容忍、嚴執法、重實效”的要求。
  “是誰在走形式、走過場?工作不落實?”調查組組長、安監總局局長楊棟梁在調查組全體會議上發問,“安監、勞動、衛生、商務等相關部門,為什麼沒有發現問題?”
  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李世明則表示,粉塵爆炸事故已發生多起,已下發了相關文件,但存在制度不落實的情況。事故後果和對傷員救治的形勢依然嚴峻,問題和影響都沒有見底。
  粉塵是引發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重要隱患。對此,國家早就制定了《粉塵防爆安全規程》。2012年,國務院安委會曾發出通知,在全國開展鋁鎂製品機加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治理。但是,這個企業成了一個監管死角。
  “調整經濟結構不能是一句空話,招商引資不能來者不拒,不要帶血的GDP,發展不能以犧牲人為代價。”楊棟梁強調,所有企業不分內外資,不分所有制,不分中央地方,不分大中小,都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。
  救治:傷者度過休克期,但危險期肯定沒有度過
  事故目前致75人死亡、180多人受傷。醫療專家4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,目前傷者已相對平穩度過休克期,但危險仍未遠離。
  北京積水潭醫院燒傷科專家沈餘明說,傷員整體情況看,燒傷病人很多,而且燒傷比較重。絕大部分燒傷面達到80%-90%以上,基本都是三度燒傷,有的還有震爆傷和吸入性損傷,“這部分病人比較重,面積大而且比較深,生命隨時有風險。”
  中華醫學會重症醫學分會主任委員、東南大學附屬中大醫院重症醫學科專家邱海波表示,這次前期救援十分及時,可以說做到了國際規範,他說:“我們能在第一時間里給病人做氣管切開手術,能迅速把重傷員集中到有救治條件的醫院,能這麼快從全省全國調集相關專家,這些都保證了救治的成功率。”
  沈餘明說,目前傷者已經相對平穩度過休克期,“休克期是關鍵,休克期過得不好,後面很快各個器官會衰竭,感染也更容易上來,我們這次的48小時休克期,絕大多數病人都平穩地度過了,這讓我們很欣慰。”他同時坦言,後續工作可能更加繁重,一個是控制感染,一個是創面修複,“危險期肯定沒有度過”。
  根據專家的治療方案,對於傷者的治療分為全身的支持治療、維持,局部和全身的感染控制和創面修複等幾個步驟,其中創面修複是燒傷治療里的重中之重。
  沈餘明坦言未來治療挑戰很大,他說,燒傷面積超過90%的,對這類病人國際上的救治成功率都是非常低的,尤其是燒傷98%、99%以上的病人,應該說國際上沒有能夠救治過來的病例,所以對我們來講挑戰非常大。
  邱海波表示,目前可以說是集全國之力來搶救傷者,他說:“在某種程度上來講,燒傷病人的救治中國是走在世界前列的,我們現在集中了國內最優秀的燒傷專家,最優秀的重症醫學的專家一起去努力。”
  據瞭解,傷者的後續治療,如果比較順利的話,可能需要三四個月,嚴重的可能到半年。 據新華社
  (原標題:國務院事故調查組:昆山爆炸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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